弱視是小兒眼球發育關鍵期缺乏足夠的視覺刺激,使視功能發育受到抑制,形成弱視。眼科檢查無器質性病變而矯正視力不能達到0.8以上者,均可視作弱視。
弱視一般年齡為3~8歲,年齡越小,效果越好。而且不可斷斷續續,應堅持療程,一直到穩定為止。我們在中考體檢視力檢查時發現有初三學生弱視,這些學生因錯過了兒童時的期而影響了報考某些專業,甚為可惜。
大多數弱視在正確干預下可以預防和,大多數患兒經過綜合訓練后視力都可獲得不同程度提高,關鍵是應在兒童眼部尚在發育階段堅持。當然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散瞳驗光配鏡,并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選擇相應的方法,以便得到好的矯正效果。
在患兒視覺還未成熟之前,弱視會有反復,因此建議隨訪。期間,前6個月每月復診,以后每3個月至半年,一般至少堅持3年。